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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承诺退款不兑现,竟又提奇葩“回购”方案
“龙湖北城天街”想退房得先买房
新民晚报 2018-05-16
夏韵 杨钰莹

去年5月,上海开始清理整顿“类住宅”项目,位于上海宝山的商住两用房“龙湖北城天街”项目于当月向购房业主开放了退房通道,宣布全额退款。然而,距离承诺退房已过去一年时间,多位该项目业主向本报反映,退款等得遥遥无期,近期还多出了一个“回购”新方案。一手房为何要变成二手房才能完成退款?记者展开调查。

退房退款一直拖

业主陆女士介绍,“龙湖北城天街”商住房位于上海丹霞山路上,邻近宝山顾村公园,项目分为南区和北区。201612月,她看中了南区的一套50平方米公寓,并与开发商上海恒青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先期支付了66万元的首付款。

转折发生在20175月。当月,上海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指出就全市范围内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同期,相关部门也明确强调,对已实际成交并完成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的,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支持购房人依法维权,开发企业必须积极配合。

商住房项目“龙湖北城天街”于2017526日公布了项目南区的退房方案。方案中提到,对于购买南区商住房的贷款业主,公司将全额返还已支付费用以及承担所有贷款办理费用,包括业主提前还款产生的违约金。

去年830日,陆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退款协议。然而,至今八个多月过去了,她依然没收到退款。“我多次上门询问退款事宜,可对方就是一直拖!”

先买断后再“回购”

一直等到今年4月初,陆女士却等来了开发商提出的“回购”方案,令她十分困惑。这个新方案要求,业主们需先将房子买下,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即小产证),再由开发商通过二手房交易全款买回。

记者在陆女士发来的这份协议上看到,甲方为业主,乙方为开发商,其内条款约定,“乙方先行以借款给甲方的方式暂付包括评估费、税费在内的所有二手房交易产生的税、费。甲方出具相应的借条。”在完成二手房过户所有流程后,甲方业主再还款给开发商,协议写明“以该等金额作为本金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标准支付利息,计算至甲方实际支付之日止。”

对于开发商的回购方案,另一位退房业主王女士认为,“开发商不过是在换着法子拖延退款”,她拒绝签订该合同。她向记者表达了她的担忧,“我把房子买下来了,产证出来了,到时开发商不回购怎么办呢?”王女士说,她于去年9月提交退房申请,至今没收到退款,这也使得她极不信任开发商。

何时退款无期限

记者联系到龙湖地产品牌中心的相关负责人陈先生。记者问,为什么不直接给业主退房退款,而是通过二手房回购?对方回答,两者相比,从公司内部流程操作的层面上讲,业主选择回购会比直接退房更快拿到退款,“时间更短。”陈先生回应,不认可回购方案的业主可以直接退房,两种方式目前都可执行。之前迟迟不给业主退款,拖了大半年,原因又何在?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公司正在积极处理退房,只是办理的业主太多,还要走流程。”

而对于到底何时能退房退款,电话中,龙湖地产方面始终未正面答复记者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本报记者 夏韵 实习生 杨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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