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RSS   无障碍视听   宝图博客   馆长信箱   站内检索:
 宝图概况  读者指南  服务导航  书目检索  数字资源  少儿天地  媒体点播  宝山市民讲座  街镇图书馆  宝山读书月
  街镇图书馆
 友谊街道
 庙行镇
 杨行镇
 顾村镇
 张庙街道
 淞南镇
 月浦镇
 吴淞街道
 罗店镇
 大场镇
 高境镇
 罗泾镇
公 告
三地联展
中老年朋友养生与保健知识讲座
迎世博暑期学生知识竞赛
杨行镇图书馆外景图
馆外服务(敬老院、部队)送书上门
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周日):
 上午8:00-下午18:00
图书馆地址:
 宝山区杨行镇杨鑫路268号
 松兰路826号
图书馆电话:56806007
      33850105
服务项目:
 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电子阅览
  • 图 书 馆 简 介
  • 图 书 馆 特 色
  • 借 阅 规 则
  •   杨行镇图书馆现有馆舍总面积666平方米(一楼544平方米、二楼122平方米),其中少儿阅览室面积为135平方米,阅览座位共172席(其中电子阅览室座位20席,成人阅览72席,少儿阅览80席)。馆内设有完善的无障碍通道,方便老年读者和残疾人出入。
      杨行镇图书馆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馆藏4万多册,能够满足杨行地域读书爱好者的需求,群众参与面广。一系列读书活动、各类型读书推介,特别是特色美术吹塑版画的培训、宣传活动等在杨行镇社区、乃至区级、市级造成了较好的影响。目前,全镇已参加培训的吹塑版画爱好者达到4000多人,培训范围更深入到镇属学校、机关、单位。
      杨行镇图书馆通过协办两年一度的“现代民间绘画杨行年会”,组织群众参与各类美术比赛、展览,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近几年也收获了一定的成绩,群众创作的优秀作品在世界各地得到了展出的机会,也成为图书馆特色活动的有力手段之一。

  •   宝山杨行吹塑版画是在对版画创作材料和技巧研究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自1988年起,区文化馆的辅导老师深入基层,通过创作辅导班推广、普及吹塑版画创作。多年来,在全镇、学校形成了不同年龄层次的创作群体。吹塑版画的创作者们从农村的灶头画、监印花布等江南民问艺术中吸取养料,从现实生活中挖掘美,创作出了数千余幅纯朴、稚拙、乡土气息浓郁的吹塑版画作品,其中300多件作品入选国际、全国、上海各类美术竞赛和展览,有100多件作晶获奖,不少作品被选参加日本、澳门、香港、德国、意大利的美术展览,有的作品还被上海美术馆、上海美术家协会、深圳美术馆等专业机构收藏。宝山杨行吹塑版画的创作技法被收入全国九年制义务教育初中一年级美术教科书。l991年,宝山区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现代民间绘画画乡”。1996年宝山区杨行镇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
      吹塑版画的发展,离不开镇图书馆的大力支持,培训班所有的美术参考书都来自图书馆,为此还专门设立了吹塑版画特色专架,更好地帮助了吹塑版画创作活动,开阔了创作人员的视野,使作者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为杨行镇的特色义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 1、读者入馆无须任何证件。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着装整齐;
    3、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
    4、私人物品请免费寄存于服务台。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5、不得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和书库;
    6、请保持馆内清洁卫生,勿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7、爱护公共书刊资料、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涂抹刻划和破坏。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8、不得用物件空占阅览座位,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看管超过20分钟,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保持馆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和机调至振动档,阅览室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10、请读者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配合保安和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11、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少儿阅览室制度

    1、读者入馆无须任何证件。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着装整齐;
    3、六岁以下儿童进入少儿阅览室,须家长陪同,少儿阅览期间碰到困难,请找工作人员帮助解决。
    4、私人物品请免费寄存于服务台。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5、不得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和书库;
    6、请保持馆内清洁卫生,勿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7、爱护公共书刊资料、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涂抹刻划和破坏。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8、不得用物件空占阅览座位,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看管超过20分钟,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保持馆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和机调至振动档,阅览室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10、请读者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配合保安和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11、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版权所有:上海市宝山区图书馆 联系电话:56113400-809 56690221      沪ICP备000188
地址:行知学院一楼(宝山区永乐路737号)和宝山区文化馆二楼(宝山区牡丹江路17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