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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图书馆是“国家一级图书馆”、“上海市群众文化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文明单位”。2006年8月,作为上海市唯一一家公共图书馆,宝山区图书馆获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授予的“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
宝山区图书馆总面积为5286平方米,现有藏书55万册,每年订购报刊2千余种,其中外文报刊20余种,图书近5万余册(含电子出版物)。
宝山区图书馆秉承“关注读者、用心服务”的宗旨,全年无休,每周开馆70小时,暑假期间延长为每周73.5小时;拥有10个阅览室,阅览座位500多个;电子阅览室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对读者免费开放,并配备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指导;总服务台接受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参考咨询;开通网上续借、电话续借、短信催还等服务项目;在网站上开设“新书选购”栏目;无线网络信号覆盖全馆,供读者免费使用;开辟“绿色还书通道”,在每晚7点至第二天上午9点闭馆期间为读者提供还书服务。
宝山区图书馆在上海市公共图书馆中率先做到“无障碍办证、无门槛阅读”,读者免证即可阅览所有的文献资料;借书证永不过期,无需支付办证工本费、注册费,最多可借阅10册图书,最长至56天的借期,逾期费为0.1元/册/天;同时,借阅音像资料也能享受10天的免费借期。
宝山区图书馆采用ILASIIMD系统和HORIZON系统,全面实现业务管理的计算机化。10M Internet接入,千兆局域网连接馆内150多个信息点,为读者提供全方位的、和谐便捷的公益性服务;读者通过互联网可在宝山区图书馆网站上实现包括书目信息查询、读者服务咨询、公共信息检索、各类数据库使用等功能。
1995年、2002年、2006年,宝山区图书馆率先在上海市公共图书馆中建立了宝山联合图书馆、宝山社区图书馆协作网、宝山网络图书馆等一系列具有宝山地域特点的资源共享模式,实现了宝山知识共享服务体系从传统服务模式、网络服务模式到基于网络环境下的共享服务平台的“三级跳”,走出了一条具有宝山地域特点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之路。作为2006年和2007年的宝山区政府实事工程之一的宝山网络图书馆,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通过它,读者能在宝山12个街(镇)图书馆查询宝山区图书馆所拥有的总量为5TB的数字文献资源,并可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各类培训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的培训,实现了全区公共图书馆的资源共享和信息联动,真正达到“网络通到哪里,网络图书馆就延伸到哪里,信息共享工程的内容就送到哪里”的效果。
2006年12月,宝山区图书馆受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的委托,起草了《上海市公共图书馆行业服务标准(试行)》,并于2007年5月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正式颁布和施行,这是全国首份公共图书馆行业服务标准,将有效地推动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的行业服务水平和行业服务行为再上一个新台阶。
宝山区图书馆的服务工作遵循了“三个关注、三个服务”的办馆宗旨,突出了“三个唯一、二个最早、一个最低”的公益理念,形成了“一项主旨、二个主体、三条主线、四层主架”的服务思路,取得了“首个全国先进称号、首份行业服务标准、首张区域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大网”的卓著成绩。
“关注读者、用心服务”是宝山区图书馆一贯遵循的办馆宗旨,“关注读者的文化权益、关注读者的文化需求、关注读者的文化诉求,用真诚之心为读者服务、用真切之心为读者服务、用真挚之心为读者服务”,已经成为宝山区图书馆全体员工为之努力奋斗的愿景。
宝山区图书馆的全部工作都体现了“开放”的公益理念,是目前上海市唯一一家可以借阅10册图书/期刊的公共图书馆;是唯一一家办理借书证不收取工本费、注册费的公共图书馆;是唯一一家将音像资料全部免费外借的公共图书馆。是最早对读者实行“所有馆藏免证阅览”的公共图书馆;是最早将电子阅览室免费开放的公共图书馆。是收取图书逾期费最低的公共图书馆。
宝山区图书馆把服务的主体定位为宝山城区居民和宝山农村农民,以服务模式公益性、管理模式科学性、共享模式创新性为三条主线,通过建设“区馆—区馆分馆—街(镇)馆—小区(村)馆(室)”的四层服务主架,从而实现构建宝山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最终目标。
宝山区图书馆将以取得的各项荣誉为动力和契机,同心同德,锐意进取,积极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功能,采取多种措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文化阵地、文明窗口的作用,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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